资中县教育局文件
资教发〔2008〕180 号
关于印发《资中县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高完中(职业中学)、初级中学、中心学校、附设初中:
为进一步强化初中毕业班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现将《资中县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资中县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二○○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初中毕业班 考评办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各初中联络员。
资中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资中县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督促各中学执行《资中县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学段毕业班教学工作常规》(第四次修订稿),牢固树立初中学段毕业班工作的质量意识,全面完成初中学段毕业班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考评原则
1、坚持“入口”与“出口”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评初一新生入学的情况,也要考评初三学生毕业升学就读本县高中的情况,即初中学段学生辍学率情况和就读本县高中入学情况。
2、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也要对高分段人数进行重点考评。
3、坚持鼓励先进与激励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考评项目达到要求的或超过要求的,给予满分或附加分,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酌情扣分,对达到要求差距大的按规定倒扣分,对后进单位给予批评。
4、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全县初中毕业班工作的主客观实际,对下届初中毕业班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5、坚持分类评估、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类别、项目和分值
(一)考评类别
根据全面提高初中毕业班教学质量和积极稳步发展高中教育的要求,将全县初中分为四类进行考评。第一类是乡镇中心学校;第二类是高中学校初中部和单设初中(铁佛初级中学、球溪镇初级中学、吴仲良第三初级中学、明心寺镇初中、骝马镇初中);第三类是中心学校附设初中,第四类是小学附设初中。
(二)考评项目和办法
参评人数为七年级学年初会计报表数×0.91-中职春招送生人数+局批准流动人数
1、初中学段巩固率不低于91%(10分)
初中学段巩固率= ×100%
计分办法:10+(初中学段巩固率-91%)×100×0.25。
2、高中招生考试学科总平均分不低于县平指标(20分)
学科总平均分=所有参考学科的平均分的总和
计分办法:20+(学科总平均分-县平总平均分)×0.25。
3、高中招生考试学科总及格率不低于县平指标(10分)
总及格率= ×100%
计分办法:10+(总及格率-县平总及格率)/县平总及格率×10。
4、高中招生考试学科总优生率不低于县平指标(10分)
总优生率= ×100%
计分办法:10+(总优生率-县平总优生率)/县平总优生率×10。
5. 高中招生考试全科(不含体育与实验)合格率不低于县平指标 (10分)
全科合格率= ×100%
计分办法:10+(全科合格率-县平全科合格率)/县平全科合格率×10。
6. 高中招生考试低分率不高于县平低分率(10分)
低分率= ×100%
计分办法:10+(县平低分率-低分率)/县平低分率×10。
7、高中招生考试文考成绩折合分430分(不含加分)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县平比例(20分)
折合分430分人数比例= ×100%
计分办法:20+(折合分430分人数比例-县平比例)/县平比例×20。
8、已被录取的县内省、市示范高中新生的入学率达98%以上(10分)
入学率= ×100
计分办法:10+(入学率-98%)/98%×10。
(三)考评组织实施
以上8个方面的考评项目由县教育局学校教育股牵头实施考评。对达到规定要求的项目给满分,对超过规定要求的项目按比例给附加分,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细则扣分。
四、奖惩办法
1、县教育局根据考核评估的综合得分,分四类学校按得分多少为序,对完成县下达的8项指标中有90%指标高于县平的初中学校择优表彰。原则上乡镇中心学校、高中学校初中和单设初中、中心学校附设初中、完全小学附设初中四类学校分别取前三分之一的作为初中毕业班工作先进集体。
2、按照《〈资中县优秀骨干教师教育工作者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颁发初中毕业班质量奖,并对初中毕业班先进集体的校长各颁发责任奖金800元。
3、县教育局还将评选表彰初中毕业班管理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
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所负责的初中毕业班学生被县内示范高中录取入读率达99%,职高录取入读率达80%以上;所负责的高中招生考试文考成绩折合分430分(不含加分)以上人数达70%;所负责初中毕业班学生的初中学段辍学率不超过9%;所负责的初中毕业班班风好、学风浓、教风优良。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是:所教初中毕业班学生的初中学段辍学率不超过9%;所教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各科总平均分超县同类学校平均水平2%以上;所教初中毕业班省、市示范高中录取的学生入校就读率达99%以上,职高录取入读率达80%以上;高中招生考试文考成绩折合分430分(不含加分)以上学生人数达70%以上;师德优良,廉洁从教,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4、县教育局向各科考试成绩名列前10名的三类学校(高中校初中和单设初中、中心学校附设初中、完小附设初中)的任课教师颁发名次证书及奖金。
5、对录入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新生人数统计排名。
6、对录入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的新生人数统计排名。
7、对完成县下达的高中招生文考成绩43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质量目标任务的学校统计排名。
8、对各类初中学校高中招生文考成绩的各学科“五率” 和总分(折算分) 430分、450分、500分、550分以上人数统计排名。
9、对综合得分最后三名的学校,全县通报。
10、在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票否决。
(1)凡初中毕业班分快慢班、在初中毕业会考暨高中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凡组织参加初中毕业会考暨高中招生考试的学校有向外地推荐生源收取好处费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等。
(3)办学思想严重不端正,不按国家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开足课时;抓教育教学质量连续三年无起色。
(4)班级流生人数多,参考率低。
(5)德育工作薄弱,教育方法失当,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后果。
(6)中考优质生源流失严重。
二○○八年十月八日